理事会新班子的组建,是根据《理事会章程》及讨论通过的提案中关于“会长副会长由原会长推举,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选举产生;秘书长、综合活动组长、帮困组长由会长推举,二分之一以上理事选举产生;全体理事大会表决通过监事长人选”的原则进行的。
原会长范秀梅女士因身体的原因要求辞去会长职务,故由她向理事会推举了四位会长(或副会长)候选人,在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协商的情况下,形成了基本方案,随后,再由全体理事选举通过。
为确保“全体理事”概念的准确性,在详细统计到场理事的情况下,再对未参加会议的理事进行了委托(受托)的手续和票数确认并公布于众,以确保新班子组建的程序公正。惟有程序的公正,才可能有结果的公正。
副会长钱文才在报告中说:本次会议大家对范秀梅会长在任职期间任劳任怨,团结同事,谦虚谨慎,埋头苦干地为联谊会的发展所作出的巨大贡献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赞扬,一致通过了范秀梅会长在辞去会长职务后保留其名誉会长的提案。
我认为,此评价非常准确、客观,范秀梅会长8年来对理事会工作的投入,功不可没。我相信,新班子的组成也将充分体现了老会长的心愿。
会议对“知青之家”的暂时关闭及财物的处置,也按规范的程序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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